(現在看起來,賣不出去真是應該的,東西鋪在塑膠袋上,一點質感也無!旁邊那坨紫色,就是傳說中的毛毛怪啦!它也是一下午沒賣出一隻......)

   
1997
年夏天的英格蘭之旅,是我第一次自己背著包包出國旅行(也才有了後來的許多次),記憶深刻而久遠,許多細微的部份至今仍記的清清楚楚,之後的旅行無論多麼精采,也再沒這樣的記性。而我們兩個笨女生,秉著初生之犢不畏虎的精神(傻勁?),到處亂闖、亂逛,睜大眼睛看世界、事事新鮮奇妙的雀躍心情,也是長大後就難再了。因此雖然寫這麼久以前的遊記,真的有點『白頭宮女』的嫌疑,但還是忍不住要回頭記記當年發生的趣事、糗事。

    

     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妙是我大學同學,我們兩個誤打誤撞一起出國旅行,才發現彼此還是不錯的旅伴,原因在於我們兩個對吃的都不挑、對住的要求也只有安全乾淨,因此不會發生在大街上為了要不要進餐廳吃飯而起爭執的情形,也不會因為住的旅館星級不夠,晚上睡不好白天玩起來不痛快而生氣。對於行程也沒有非要怎樣的堅持,大致討論過便可上路,一路上再看情況見機行事,總的來說就是還算合拍啦!而且更重要的是,我們兩個驚人的大事做不出來(寫到這裡頓了一下,因為妙同學最近真的做了件大事啊!),但一堆小小的怪點子很多,彼此不但不嫌對方無聊,還會在旁邊認認真真的敲邊鼓助陣。

 

        這次的旅行前,忘了是誰先提起,要到英國去擺地攤,賺點外快貼補旅費,念頭一起兩個人就認真盤算起來,要賣就賣有東方(最好是台灣)特色的,而且要好攜帶,不拖累人。討論尋找了半天,結果我們在一家賣中國風服飾的小店裡,發現了『排灣族的琉璃珠』。小小的一顆一顆,繪滿了各種炫麗顏色的圖騰,可以做成手環、項鍊或者小吊飾,我們倆自己看的愛不釋手,就想老外一定愛,很具亞洲風嘛!他們應該也搞不太清楚哪國或哪族的。於是小小心心的『批』了十幾個,帶上旅程(由此可知我們膽子真的不大,如此少量哪裡能想到賺錢啊?!只是自己過過擺地攤的乾癮罷了),還怕自己英文不好,到時有口說不清那是多麼珍貴的東西,煞有介事的用電腦打了英文的說明看板,準備到時候放在旁邊,一目了然。

   

      真到了英國倫敦,度過了前面兩天跌跌撞撞、搞不清楚東南西北的適應期,就開始認真睜大眼睛,搜尋適合『擺攤』的地點。「Covent Garden」(中文書上翻成科芬園)很快雀屏中選,那裏是倫敦很熱鬧的市集,裡面有好多餐廳、露天咖啡館、和賣精緻骨瓷、各色禮品的小店,重要的是,那裏有很多路邊攤、街頭雜耍藝人,一整個人聲鼎沸、熱鬧歡騰。混在裡面擺地攤,一來不奇怪、二來人潮根本不用招攬,就會像流水一樣自然流過身邊,而且,勘查之後,發現還真沒有人賣跟我們類似的東西呢!到時候這麼可愛的飾品往地上一擺,應該會立刻被一掃而空,後面還有大排長龍的隊伍,失望落寞而歸吧

兩個人信心滿滿的出發囉!手上就帶著我們的琉璃珠,背景是某個倫敦地鐵站,初來乍到的我們,被複雜的各種車班和車站標示搞得暈頭轉向(確定了,此站便是我們坐錯無數次的滑鐵盧站waterloo)

 

        懷著美好的幻想,早早選好了某家小店的門口,怯生生的擺出了我們的貨和看板,還很怕是不是佔錯了位置,警察或流氓會不會來趕人,一直提心吊膽的望著。但是,甚麼事都沒有發生,沒有警察、沒有流氓、也沒有….人潮,有的只是迅速移動的腳步,鮮少人停下來看我們的東西,一整個下午過去,只有稀稀落落幾個先生小姐,曾蹲下來看看,有些甚至沒問價錢就走了,少數詢價的,聽到賣四英鎊,搖搖頭說:「too expensive!」,唉,可是我們的成本就三英鎊耶,怎麼降價啊? 陪伴在我們身邊的,只有在隔壁攤位幫忙賣毛毛怪(一種約一公尺長,用各種俗豔螢光顏色羽毛紮成的狗狗,以鐵絲和繩子控制,有點像我們皮影戲原理的玩具)的先生,不斷的用英文在旁邊說:「你們這個很難賣啦!這裡的人不喜歡這樣的東西啦!」 搞的我們既好氣又好笑。一直無聊的待到下午三四點,我們越想越不對,好好出來玩幹嘛蹲在這打瞌睡啊?!肚子又餓又沮喪,於是包袱一捲貨一收,兩個人豁然開朗的覓食逛街去,柯芬園裡好玩的事多著呢!

 

       我們第一次擺攤的經驗就此失敗收場,只換來了兩張照片為證和滿手的琉璃珠飾品,這些琉璃珠後來回台灣都分送了親朋好友,只一人留一個手鍊做為紀念。事後想想其實仍是難得的,叫我們在台灣擺地攤大概有很大的心理障礙要克服,但是在國外就不同了,沒人認識你,你也不用在乎任何人,在台灣想做但不敢做的事都可以壯起膽子來試試。多年之後(現在就是)我應該還是會神氣巴拉的指著照片跟人說:「看,我在倫敦的柯芬園擺過地攤耶!」

 

後記:我還是認真檢討了失敗的原因:貨品特色不夠突出,外國人喜歡的是很「明確」的中國風,一目了然「啊!China!」的那種,我們如果去賣個中國結或  是剪紙,應該都會好賣很多,「琉璃珠」?對他們來說仍是深奧了些。且根據我後來觀察的心得,若再來一次,要到外國賺旅費,我一定不這樣大費周章的批貨了,準備一支筆(最好是毛筆)一疊紙,在路邊一坐,招牌打的是「Do You hope has a Chinese name?」,報上名字,就幫你轉成中文寫下來。Christin?克莉絲汀!Cinderella?仙杜瑞拉!有模有樣的用毛筆 寫在紅紙上,外國人可是愛的很呢!

 

PS1: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妙同學也寫了篇擺地攤的回憶錄:Covent Garden擺地攤

 

PS2:當年的照片還是用傳統傻瓜相機請路人拍的,焦距沒對好,景沒抓好,但是現在看來好珍貴啊!!

PS3:我的編輯技巧真的很差,不知道有沒有善心人士可以指點兩句,比如說臉部馬賽克怎麼打,加字在旁邊可以有甚麼變化等等....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uliAd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